“邓某槿,你想想,因68000元彩礼钱不还,把你拘留值不值?”11月25日,一度因拒不履行法院民事判决,被执行人邓某槿被县法院依法拘留10天后,终于履行了义务。
因彩礼纠纷,王某将邓某、“岳父”邓某槿告上法院。县法院认为,酌定被告方返还原告彩礼钱68000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邓某、邓某槿并没履行法定义务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办案法官李清运多次到邓某家中做思想工作,都无功而返。而邓某却外出打工,杳无音信。为了还申请执行人一个公平正义,11月15日,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邓某槿做出拘留15天的处罚。在拘留所度过了漫长的10天后,邓某槿终于醒悟过来,遂通知家人将68000元送到法院。
鉴于邓某槿知罪悔改,履行了义务,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,该院于11月25日做出了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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